劳动法律网-行业领先的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劳动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惠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嘉兴 长沙 长春 成都 常州 广州 贵阳 昆明 上海 深圳 泉州 石家庄 呼和浩特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南京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劳动法律网 > 集体合同 > 正文
集体合同是否双倍工资的免死符?
2016-08-12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集体合同是由企业职工代表或工会代表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经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案情简介:

  李某于2016年2月1日入职于某公司,试用期 1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转正后工资3000元/月,2016年5月5日某公司将李某辞退,工作期间,该公司没有与李某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李某特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依法裁决某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6000元。某公司辩称,公司从来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是统一签订了集体合同,集体合同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备案,李某要求双倍工资无事实法律依据。

  争议焦点:

  某公司签订的集体合同是否能免于双倍工资的支付?

  仲裁结果:

  依法支持了李某的仲裁请求,裁决某公司应支付李某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6000元。

  案件评析:

  集体合同是由企业职工代表或工会代表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经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有区域性集体合同、行业性集体合同、企业集体合同,主要涉及工资以及女职工权益保护。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集体合同侧重于对职工整体权益的保护,具有普遍性,而劳动合同侧重于对劳动者个人权益的保护,具有特殊性。集体合同虽然具备劳动合同必要的基本条款,但不能代替劳动合同。从立法意图来看,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有关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规定,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虽然互有补充,但是两种不同的合同,集体合同不能等同于劳动合同的效力。因此,在实际用人中,用人单位不能一味以集体合同代替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不能成为双倍工资的免死符,否则不仅损害劳动者的权益,也大大增加了用人单位的用人成本。

  法律链接:

  1、《劳动合同法》第五章第一节对集体合同有特别规定,详细见第五十一条、五十二条、五十三条、五十四条、五十五条、五十六条。

  2、《劳动法》第三十三条、三十五条。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