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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了集体合同,又签了劳动合同,以哪份为标准?
2017-01-31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集体合同是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集体合同是由工会或者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订立的,工会可以代表职工签订集体合同。

  问:签订了集体合同,又签了劳动该合同,以哪份为标准?

  答:一般以劳动合同为准,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是两种不同的合同。集体合同可以是个人劳动合同的补充,不能替代个人劳动合同。签集体合同不签劳动合同单位属于违法。

  问:因为集体合同发生争议,要怎么处理?

  答: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可以进行协商,协商解决不了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问:集体合同中要把集体协商的工资约定好吗?

  答:集体合同中要约定好工资,约定的工资一般不能低于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不能低于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

  问:公司违反集体合同条款,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答: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条款,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如果企业侵犯工会与职工的物质利益时,企业要负担赔偿责任。

  问:因为集体合同发生争议,要怎么处理?

  答: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可以进行协商,协商解决不了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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