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网-行业领先的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劳动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惠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嘉兴 长沙 长春 成都 常州 广州 贵阳 昆明 上海 深圳 泉州 石家庄 呼和浩特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南京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劳动法律网 > 劳动合同 > 正文
用人单位不能与哪些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016-04-29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劳动合同的解除有两种方式,一是双方协议解除,另一种是单方面解除。那么用人单位不能与哪些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我国劳动法是怎么规定的?下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一、患病、工伤、非因工受伤的职工

  1、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别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职业病或工伤的:

  (1)工伤认定为1-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保留劳动关系直至劳动者退休;

  (2)工伤认定为5-6级,大部分劳动能力丧失的,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才可以解除;

  (3)工伤认定为7-10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员工提出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患病或非因工受伤:

  (1)在法定医疗期内,单位不可解除劳动合同;

  (2)医疗期届满,按照规定不能胜任工作的才能解除;

  二、三期内的女职工

  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不得解雇。

  三、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离退休不足5年的职工不能解雇。

  退休年龄为: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特殊职业的可提前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

  四、其他不能解雇的情形

  1、员工服兵役期间;

  2、员工担任专职工会主席、副主席、委员。或兼职主席、副主席的;

  3、员工担任平等协商代表的。

  五、例外

  1、员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则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患病或非因工受伤职工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外安排的工作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40条)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