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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2016-08-22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如果签订合同的双方一旦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那么大家知道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吗?请大家阅读下文了解!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两点: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规定情形如下:

  (1)、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在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前,或是在国有企业进行改制前,用人单位的有些职工已经在本单位工作了很长时间。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最后,小编提醒大家,如果你进入单位起满一年,单位都未与你签订任何形式的书面劳动合同时,将被视为单位已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这不等于已经签订哦!如果用人单位拒签书面合同,你可以依法要求单位支付二倍的月工资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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