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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及程序分别是什么?
2017-01-31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原劳动合同的派生,是双方已存在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发展。

  第一、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

  1、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法全面履行,需要作出修改;

  2、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原来的组织仍然存在,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由于生产方向的变化,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与发展变化的情况不相适应,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

  3、上级主管机关决定改变企业的生产任务,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产量、质量、生产条件等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否则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4、企业严重亏损或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

  5、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劳动合同的某些条款作出变更,但不得损害国家利益。

  第二、劳动合同变更的程序:

  1、用人单位书面向劳动者提出劳动合同的要求,告知劳动者劳动合同的理由,变更的内容。

  2、在一定的期限内双方进行协商。

  3、签订变更协议,载明变更的具体内容,变更的时间。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这对确认和证明劳动合同内容及法律关系发生变更的事实,有着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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