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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乱的讨薪事件
2010-12-10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2007年12月,分众传媒全资公司正式被计入美国纳斯达克100指数,成为第一个被计入该指数的中国广告传媒股。实力如此雄厚的一个集团,据说欠了员工薪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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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员工:4个多月工资无着落

  反映此事的员工有小白、小庞、小王和小闫等人,他们出示了自己的劳动合同和相关身份证明后,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原委。他们成为“太原框架”的员工已有时日,其中小白与小闫为公司工程部人员,小庞和小王为公司项目开发人员。他们曾为在分众传媒工作而感到自豪,对前途充满信心。

  但这一切在今年四五月份时出现变故。先是发现无法进入集团电脑网络系统,后来公司财务等核心部门撤离。但集团和公司未对员工作任何解释,他们无所适从。再后来,他们从客户手中看到了分众传媒的一份《声明函》:“由于分众集团与”太原框架“原管理团队之间就公司业务体系、营运管理等事宜产生了重大分歧,现分众集团、”太原框架“决定解除”太原框架“总经理、分公司负责人职务,并更换所有项目负责人、业务人员等……”这下他们明白了,自己有可能被“更换”了。不久后,他们每人又收到了集团相关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发来的一份《致员工函》,该函又称:“公司运营层面发生的问题,绝不影响各位员工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公司欢迎、接纳并且要求各位员工继续回到各自的工作岗位。”由此看来,集团和公司并非不要他们了,他们还是分众传媒的员工。

  此后,事情再未有任何进展。如果说他们还是分众的员工,可集团和公司没有安排他们工作,无人管理他们,更没有像变故发生前能每月领到工资;如果说分众不要他们了,但集团和公司并未与他们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如果不续合同的话,他们与公司的劳动关系会于2010年8月31日中止。

  8月6日,眼看着劳动合同快到期了,他们终于失去了耐心,与其他被欠薪的员工共20余人来到位于南内环街的上海驰众广告传播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 (以下简称“驰众”)讨要欠薪。变故发生后,根据分众传媒授权,驰众成为该集团在太原地区的合法且唯一的主体。然而,驰众太原分公司负责人称该公司并不欠他们薪水。在此过程中,他们受到了4名不明身份人员的恐吓,有的员工还被这伙人扣住不让离开。他们只得报了警,营盘派出所民警赶到后,被扣员工才得以脱身。8月23日,小白与小闫等人作为代表赶到上海,前往分众传媒总部讨薪。经当地公安、劳动等部门协调,该集团最后要求他们回太原,到驰众太原分公司报到并处理问题。他们回到太原后,将此结果告诉了大家,但想起上次的情形,大家均不敢再次前往。

  驰众负责人:“讨薪员工”至今未报到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南内环街财富大厦9层的驰众太原分公司,见到了负责人邱经理。说明来意后,邱经理对此次“讨薪事件”进行了解释和说明。

  邱经理称,事情并不那么简单。“太原框架”原本是分众传媒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几个月前,由于“太原框架”原管理层存在重大经营问题,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并经股东会决定,解聘了以王某为经理的原管理层。然而,原经理王某占有公司公章、营业执照等重要证章,拒不返还。7月10日,分众已就此在省城一家报纸作过声明。目前,分众已将王某起诉到了法院。在 “太原框架”正常运营期间,根据集团规定,员工与公司的劳动合同由“太原框架”独立签署。王某被解聘后,自己又重新开了公司,那些讨薪的员工仍在其新开的公司工作。

  邱经理表示,8月6日以前,他并未接到上级要求来处理此事。因此,8月6日上午,“太原框架”员工聚众持横幅来到驰众太原分公司“讨薪”后,他与来人进行了交涉,表明驰众太原分公司并不欠任何人薪水,希望对方通过正常渠道解决问题。但对方并不理会,因为影响到正常办公,他只得通知了公司保安,保安对来人进行了劝说。经过民警调解,事态得以平息。8月23日小白和小闫前往上海后,集团责令驰众太原分公司接待“讨薪”员工报到,核实真实情况后依法处理,但一直没有人员报到。就此,该公司还给小白和小闫用快件发了书面通知,要求他们在9月30日前来报到,但其中一份快件被拒收。截至昨日,仍无人前来报到。

  邱经理说:“请那些讨薪员工放心,该支付的工资,我们一分钱不会少给;当然,不该出的钱,我们一分钱也不会多出。只要盖有”太原框架“公司公章的劳动合同,我们都认可。来公司报到上班后,我们将予以核实,确为”太原框架“员工的,我们将补发相应工资。我们已向劳动部门反映过此事,相信在劳动部门协调下,事情会得到解决。”

  原经理王女士:我方已起诉分众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了“太原框架”原经理王女士,她表示,“太原框架”前身为太原巨中,她是两名股东之一。2007年9月,分众传媒全资收购了该公司,更名为“太原框架巨中广告有限公司”,并聘她为公司经理,合同期为3年。今年4月,她在认真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现有人打着“太原框架”的旗号在做业务,她以为是有人在诈骗,遂报了警。民警将对方带回派出所后,对方竟出示了分众传媒的《声明函》。她才知道,分众以管理层存在经营问题为借口,在合同没有履行完之前将她解聘。她认为对方单方面撕毁了协议,故一直按合同约定持有该公司部分证章。

  王女士说:“目前,我方已将分众起诉至法院,法院已经立案。对方声称已起诉我,但我至今未收到法院的通知。对方说我开了新公司,这个说法不实,目前我的精力放在了讨说法上。分众传媒数月不给员工发工资,导致员工自发讨薪,这是员工个人维权行为。”

  一起讨薪事件的背后,竟有如此复杂的背景。但不论如何,员工合法的权益是应该得到维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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