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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余名破产职工终于获得拖欠工资
2011-02-12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刘某等13人是原石门县三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职工。2008年6月,该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宣告破产,并欠下巨额债务,同时也拖欠刘某等13名职工工资70多万元,自2009年以来,刘某等13名职工多次找到原石门县三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讨要工资未果。2010年11月,刘某等人一纸诉状将原石门县三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告上法庭,法院支持了刘某等人的诉求。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负责破产案件的民二庭承办法官多管齐下,一方面要求该公司负责人施加尽快想办法,另一方面找到相关部门做协调工作,最终将执行款全部执结到位。

  1月18日下午,在石门县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法官在忙碌着给13名破产单位职工和11名债权人核对身份,发放70万元执行款。这些职工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其中一名工人激动地说道:“我们都要了快两年也没要回,眼看就要过年了,法院一个多月就帮我们把血汗钱要回了,真是太感谢法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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