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网-行业领先的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劳动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惠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嘉兴 长沙 长春 成都 常州 广州 贵阳 昆明 上海 深圳 泉州 石家庄 呼和浩特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南京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劳动法律网 > 劳动案例 > 劳动报酬 > 正文
非法使用童工,扣留工资称防止员工乱花钱
2011-03-30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没有门牌、没有招牌,车间里狭小脏乱车间,未成年的劳工,明明有30名工人但在公司的花名册上却只有20名员工。员工反映招工时老板承诺工资当月结清,可现在所有人每月只能拿到300元,其余的工钱要到过年的时候才能拿到。对此,老板却说是为了他们好,因为员工有乱花钱现象,自己是在替他们保管工资。执法部门调查时则称企业员工每月工资都在1000元以上,没有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拿的少的只是因为刚入职参加工作时间短。

  媒体报道

  镜框厂雇童工 月工资300元

  28日上午9时许,中广网记者以购买相框为由,进入了西安市未央区枣园村的浩输镜框加工厂。发现这家工厂没有门牌、没有招牌,车间里狭小脏乱。记者进入工厂后发现,这里的员工看上去年龄比较小,询问得知其中很多不满18岁。

  一位男孩告诉中广网记者,厂里的工人大多是从当地劳务市场招聘来的,剩下的是老员工和熟人介绍来的,不存在学徒身份的工作人员。男孩表示,招工时老板承诺工资当月结清,可现在所有人每月只能拿到300元,其余的工钱要到过年的时候才能拿到。对此,老板却说是为了他们好,因为员工有乱花钱现象,自己是在替他们保管工资。

  中广网记者随即向未央区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当日下午3时,执法人员来到浩输镜框加工厂。面对执法人员,老板说厂里只有16名员工,与工人说的30多人有出入。老板提供了13名员工的身份证,3位无法提供身份证的员工则自称已经成年。记者表示之前其中一位女孩说自己16岁,老板却对女孩说“再这样说就要扣工资”,随即这名女孩又说“记不清”了。

  执法部门

  20名登记员工无童工嫌疑

  针对媒体报道未央区枣园村浩输镜框加工厂大批使用童工一事,本报记者昨日电话采访了未央区劳动监察大队队长张永鹏,对方表示在接到媒体举报后,监察大队立即派人前往调查,目前没有发现该工厂存在使用童工现象。

  张永鹏说,自己分别于28日下午、29日上午、下午3次前往被反映企业了解情况。

  张永鹏告诉记者,企业员工花名册上登记了20名员工,其中4人已离职,有13人提供了身份证,都符合16岁以上法定劳动年龄,还有3人没有携带身份证,经过与其家人联系询问身份证号,初步排除使用童工嫌疑。昨日,未央区和未央区人社局负责人也前往现场调查了解,并对企业安全生产等情况提出整改建议。

  工作人员现场询问了几名员工,他们的月工资都在1000元以上,企业提供的工资发放表显示,这里的员工月工资没有低于860元的。“工资发放表上都有员工本人签名。对负责人和员工的询问笔录也与工资发放表相符。”张永鹏补充道,企业负责人表示企业的最低工资为800元,针对这一现象,监察大队责令立即整改,严格执行我市一类区最低工资860元的标准。

  “有一名员工领到了350元工资。”张永鹏表示经过调查事出有因。这名员工于3月18日来到企业上班,口头约定月工资为1500元,至3月28日一共工作11天,结合考勤制度发放350元。

  张永鹏表示,企业用工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员工花名册、招聘信息登记不规范,也没有按照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未办理社会保险,有延长工作时间现象,未央区劳动监察大队依法向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尽快与员工签订合同,办理社会保险。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