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法定假日加班没有加班费?
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据某网站的调查数据显示,今年“五一”期间有26.8%的人表示 “需要加班”。但是在这26.8%需要加班的人群中,54.5%的人表示不能得到补偿,包括补休或加班费;45.5%的人表示能够按照国家规定获得补偿。不过并不是所有人在休假期间加班都能获得加班工资,不定时工作制的人员、值班人员等都难获劳动法规定的加班费。我们来看看这些人加班了为什么却没有加班费吧。

一、实习生
4月底,很多拿到录用通知的大学生已被安排实习。这部分人由于身份还是大学生,不具备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实习期间与企业没有劳动关系,因此“五一”期间加班,不能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领取加班工资。
二、部分兼职人员
“五一”期间,市场上活跃着大批兼职人员的身影,若兼职人员与兼职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建立了劳动关系(无论是全日制还是非全日制),单位都应支付加班工资;但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务关系的,则不能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领取加班工资,只能按双方约定获取劳动报酬。
三、不定时工作制的人员
对采用不定时工作制的人员,周一至周五延长工作时间及双休日加班均不能享受加班工资,只有法定节假日加班时才能要求用人单位按照300%的标准发放加班工资。所以,不定时工作制的人员,4月30日、5月2日加班无法享受加班工资,只有5月1日当天加班,才可获得300%的加班费。但不定时工作制并不能随便使用,用人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需经劳动部门审批,否则无效。
四、值班人员
通常企业职工值班与本职工作无关,或者值班期间可以休息的,一般不认为是加班,因此不计发加班费。但是,考虑到劳动者的付出,企业可以提供适当的值班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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