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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资可以随便降吗
2015-11-11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问:与公司的合同中明确约定我的工作岗位和基本工资数额。劳动合同还没有到期,公司提出要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新合同中将我的工资降了很多。我不想与公司签订新合同。如果我主动提出辞职,是我违约,还是公司违约?

  在我的劳动合同中有“公司可根据公司情况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的规定,那么如果公司把我调离到其它工作岗位,并降薪,是否就合理了呢?

  答:你所讲的情况前后有矛盾:合同没有到期,怎么要签订新合同?单位要改变员工工作岗位和工资,为什么要重新签订合同?

  如果合同中有约定“公司可根据公司情况调动他的工作岗位”,这个约定是有效的,但是这种调整也要合理,要与本人的学历、经历、能力等基本相适合,如果把一个本科毕业的年轻人调整去看大门,这种调整就不合理了。现在的问题是单位要求重新签订合同,你完全可以拒绝,这样原来的合同继续有效。在这种情况下你千万不能辞职,否则是你违约,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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