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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
2013-06-20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根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下简称《办法》)规定,6至10月期间,高温补贴每人每天标准为6.9元,每人每月最高标准为150元。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在发放高温补贴的同时,还应向劳动者免费发放清凉饮料,且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补贴。如果单位不按月发放高温补贴和清凉饮料,劳动者可拨打12333进行投诉,广州市劳动监察部门将会对其进行处理。《办法》同时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未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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