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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辞职失业可否领救济金?
2011-03-16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目前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的“五险一金”中,其中五险就包含了失业保险。那如果是因为自身原因辞职,暂时处于失业状态的员工,在满缴费年限以后是否可以享受失业救济金呢?

  “我之前交了6年的失业保险,前不久辞职,请问还能领取失业救济金吗?”昨日,市民张先生致电本报“长江倾听热线”咨询。

  该市民称,他在工作期间,每年都会从工资卡里扣除失业保险,今年4月他向公司辞职,并提出办理失业保险金,但一直未得到公司的回复。

  昨日,记者从劳动部门了解到,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由于张先生是自己主动提出辞职,因此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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