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网-行业领先的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劳动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惠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嘉兴 长沙 长春 成都 常州 广州 贵阳 昆明 上海 深圳 泉州 石家庄 呼和浩特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南京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劳动法律网 > 劳动法规 > 国家法规 > 正文
异地劳务工慎重使用
2011-03-23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随着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不断推出和完善,用人单位越来越重视依法用工,学习法规及如何操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越来越高。去年年末,《劳动报》在杨浦区五角场镇举行了“劳权法律讲堂暨现场法律服务进社区、进园区、进楼宇、进企业”的活动。

  活动开展之前五角场镇向镇域内的40多家企业发出了通知,令组织者意外的是,许多企业来电要求增加名额,一些未获通知的单位也主动要求参加,活动当天,现场来了50多家企业的七十多位管理人员,其中,除企业人力资源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外,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占到了半数。

  《社会保险法》有何新规定?最高院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如何理解和适用?两个多小时的新法新规讲座中,与会者听得非常认真,并不时作着记录。讲课结束后,进入现场交流互动阶段,有备而来的企业管理者们纷纷提问,现在解除、终止以前特殊劳动关系人员的劳务协议,企业是否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使用劳务派遣员工,尤其是使用异地派遣劳务工,社保费该怎么缴纳?企业面临的风险是什么?……一系列的提问,既显示了当前企业共同面对的共性问题,也有个性问题,从这些提问中,可以明显感觉到,随着近年来劳动法律法规的不断颁布施行,越来越多的企业更加重视依法用工,对法律的学习和具体条款的实际操作更为关注。

  解除“特殊关系”有新规

  一家企业的人力资源部人士提问,他们原先使用的特殊劳动关系人员,今年有的终止了劳务协议,有的合同到期终止,企业是否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个问题引起了众多企业的共鸣。

  特殊劳动关系人员,按原先的法律法规规定,主要是指退休、内退、协保等人员。他们享受的,主要是三项劳动权益,既工作时间、最低工资和劳动安全保障等。随着今年9月14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8条规定,“特殊劳动关系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也就是说,纵然是特殊劳动关系人员,除了退休人员之外,如果新的用人单位聘用了他们,就要按劳动关系处理。

  当然,从法不溯及以往来看,以前解除或终止的特殊劳动关系人员,应该不在此列。

  使用异地劳务工有风险

  有企业提问,使用劳务派遣工,尤其是使用异地派遣劳务工,企业有何风险?这个问题,同样引起了绝大多数企业的关注。

  劳务派遣早就存在,随着《劳动合同法》的施行,对劳务派遣作了规定。但对用工单位来说,劳务派遣还是有一定风险的。

  其一、劳务派遣具有不稳定性,被派遣员工没有归宿感,有的用工单位花了大量的精力财力,培养了被派遣人员。但是,学到技术的被派遣人员常常流失,使用工单位蒙受隐性损失。

  其二、异地劳务派遣,如果计算最低工资问题。我们认为,劳务派遣工派遣期间,应该享受同工同酬待遇,如果拿的是最低工资,应该适用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劳务派遣工被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则享受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

  其三、使用异地派遣员工社保费也要依照规定缴纳,因为涉及两地三方,如果对相关法律规定不了解,或者操作上有疏忽,极易引发劳动争议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