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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国多部民生大法将修改
2011-03-25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3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明确了今年的立法工作重点, 修改预算法、职业病防治法,制定精神卫生法、行政强制法……不难发现这些将要修改的法规都是社会关注度密切、与百姓密切相关的重要法律。

  制定精神卫生法:避免“被精神病”

  【现状】一方面是精神疾病患者饱受疾病痛苦,遭受偏见和歧视;一方面是精神疾病患者危害社会安全事件不断发生。事实上,早在1985年我国就着手进行了相关立法调研和草案起草,但由于各方面原因,法律迟迟未出台。我国的一个难点,就是如何解决严重危害社会的精神病人非自愿住院治疗(强制医疗)问题。

  【点评】全国政协委员李利新:对精神疾病患者如何诊断、治疗?如何平衡保护精神疾病患者和社会公众的权益?还要避免“被精神病”,是一个棘手的社会问题。立法更重要的是,要保护、促进和改善公众的精神健康,预防精神障碍的发生,为促进人们“心理和谐”提供保障。

  制定行政强制法:治理行政权力之乱

  【现状】当前的突出问题是,一方面,一些地方乱设和滥用行政强制,侵害公民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另一方面,一些行政机关的强制手段失之于“软”,对有些违法行为难以有效制止。1999年3月,我国有关部门开始行政强制法的起草工作,并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其中关于“行政强制由谁设定”等核心问题的争议,是法律未能出台的主要原因。

  【点评】全国政协委员王俊峰: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政府应该具有强制行为,但应当明确具体条件,强化对公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应该从立法上入手,将行政权纳入到法治的轨道,实现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修改预算法:让“政府账单”更规范清晰

  【现状】预算的科学合理、完整统一以及公开透明,备受社会关注。我国于1994年颁布实施了预算法。2007年颁行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政府公开预算和决算报告信息,到2010年,有74家国务院部门公开了本部门的预算收支总表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这个数字还不到部门总数的一半。而在已公布的预算中,老百姓高度关注的“公车消费、公费出国、公务接待费”等信息仍难觅踪影。“有些地方政府花钱太容易”,点中了当下政府财政预算的“软肋”。

  15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预算法逐渐暴露出一些不完善的地方,比如违反预算制度的处罚性规定不具体、不严格,预算本身缺乏科学、合理的定额和标准,“预算外收支”情况存在多年。

  【点评】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高强:预算法的修改应包括三个重点:一是规定所有政府收入和支出都要纳入预算;二是强调人大批准的预算未经法定程序不得变更;三是增加对违反预算法规定的情形和处理的原则。

  修改职业病防治法:职工举证不再难

  【现状】曾经,为了确诊自己患上尘肺病,河南农民工张海超“开胸验肺”。最近,“苹果中毒”事件,再次暴露国内职业病防治的软肋。每一次职业病危害事件的发生,都是一种警示:职业病诊断难、鉴定难、监管难、获赔难等问题亟须重视。卫生部统计数据显示,新中国成立至2009年底,全国累计报告职业病72万余例。

  现行职业病防治法于2002年起实施,明确了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但在执行中仍然存在突出问题,如法律规定职业病诊断应当由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且要分析职业史等,这相当于给职业病诊断设置了“门槛”,也是导致类似张海超这样的农民工鉴定无门的直接原因。

  【点评】全国人大代表杨建忠:报道披露的职业病危害事件,只是 “冰山一角”,还有不少劳动者是“无法”举证。必须修改法律,改变因无法提供劳动关系、职业接触史等证明资料而不能进行职业病诊断的难题;打破专门机构对职业病诊断的垄断,保证职业病鉴定机构的独立鉴定等,让职工权益保护更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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