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多久
2013-11-06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核心内容:公司与小红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请问这样合法吗?试用期为几个月才合理?下面,劳动法网小编给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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