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网-行业领先的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劳动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惠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嘉兴 长沙 长春 成都 常州 广州 贵阳 昆明 上海 深圳 泉州 石家庄 呼和浩特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南京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劳动法律网 > 劳动争议 > 工时休假 > 正文
“痛经假”驾到,女职工不要“难言”
2015-11-05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正在省法制办官网上征求公众意见,截至今年12月3日。“送审稿”中提出,如果有医疗机构的证明,女职工可以带薪休1天“痛经假”,引起不少有“难言之痛”的女性广泛关注。

  “痛经假”其实是个很老很老的假——早在1993年,就闪亮登场于《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此后,数度在多个省份的女职工保护法规中被“喊得响亮”。尽管用人单位频频表示“不认这个假”,但丝毫也挡不住其被大面积推行的脚步。

  然而,现实生活中有多少女性争取过这样的假期?律师说,“痛经不准假,从没人问过我如何维权”,医生说,“为此假到医院开证明的少之又少”。究其原因,有不少女性因担心隐私权被侵,主动放弃对“痛经假”的争取。

  那么,何为隐私?《辞海》里解释很清楚:隐私就是一种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当事人不愿他人知道或他人不便知道的个人信息。可是痛经作为女性朋友的最常见的妇科症状之一,两年前就有报告显示,我国37%的女性存在痛经现象,也就是说,每10名女性中,约有4人存在痛经现象。如此之高的比例提醒广大女性必须明白:你愿不愿意他人知道,还是会被人认为在“痛经人群之列”。还有,痛经压根不是啥见不得人的病,就是一种既普通又常见的病,即使大声地说出来又有何丢人之处?

  再说,痛经即使关乎隐私权,那么“痛经假”呢?这可关系到自身的休息权,关系到女性职工的身心健康权,那个权利要保护,这些权利难道就该放弃?痛经有多痛,不是许多女网友描述为“痛到呼吸困难,直冒冷汗,晕厥过去”,“痛到生不如死,想把肚子剖开”吗?既然都痛到这种程度了,又何须强忍,还顾及隐私权作甚?既然“呼吸困难”“生不如死”,难道就不能将隐私权让让步?须知道,有身体才有一切,无病无痛才是福。

  对广大女性职工来说,是时候“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呀,往前走莫回呀头”,勇敢地告诉自己:“痛经假”驾到,“隐私权”走开!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