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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胎假规定有多少天
2016-12-05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有的女职工身体不是很好,在怀孕初期为避免流程,就会向单位请保胎假,然后回家进行调养。那具体说来,在我国保胎假规定有多少天呢?而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待遇又是怎样的?请跟随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保胎假规定有多少天

  保胎假,是我们大家通俗的叫法。但是,对于现在提出的“保胎假”这一新概念,我国目前的法律上并无相关规定。保胎假大概可分为这么3种情况:

  第一是产前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二种情况是女职工怀孕后确因身体原因需要保胎。

  它的请假前提是,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对于这种保胎假,单位必须批准,保胎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病假情况进行操作。

  第三种情况是,女职工关心胎儿发育情况,怀孕后要求在家休息保胎的。

  对于这种保胎假,单位拥有自主权,可批可不批。

  孕妇休保胎假,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按照医院出具的病假条给孕妇准许“保胎假”。

  二、女职工的产假待遇

  1、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2、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3、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4、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5、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法律方面并没有保胎假这个说法,这仅仅是人们在生活中的一种习惯用语,不过实践中,我们可以将产前假当做是保胎假,女职工要是向单位请保胎假的,单位要批准,同时还要保障女职工的这段期间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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