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最新的高温补贴政策
2018年早已进入春季,眼看着夏天也不远了,想想6月的炎热天气就让人头皮发麻,何况还要在烈日高温下工作,而如果能够发放点高温补贴,对这种环境下工作的员工来说是莫大的安慰和积极鼓励,于是高温补贴的问题又被提上话题榜。那么,最新高温补贴标准2018是怎样规定的?下面劳动法律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高温补贴发放条件
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高温津贴标准包括: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二、2018高温补贴发放对象
根据国家人社部门所下发的高温补贴通知里可以了解到,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
三、2018年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及时间
2017年高温补贴的发放时间主要集中在6—9月份四个月,发放标准各不相同,但是基本上每个月都超过200元。各省市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和时间具体为:
山东
山东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浙江
浙江发放标准:高温作业人员160元/月;非高温作业工人130元/月;一般工作人员110元/月。
发放时间为6月-9月共4个月;
江西
江西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120元调整到24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80元调整到160元。
天津
天津发放时间:每年6月到9月;
发放标准:职工上年日平均工资的12%确定,实行动态调整。
广东
广东发放时间:6月至10月期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按每人每天6.9元计算。
陕西
陕西每天10元。
北京
北京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
海南
海南发放时间:4月1日到10月31日期间;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
河南
河南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天气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业发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温津贴。
湖北
湖北发放时间:6、7、8、9月;
发放标准:用人单位对在岗职工发放高温津贴的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天8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2元。
福建
福建发放时间:5-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按8—10元标准发放。
青岛
青岛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四川
四川发放时间:未设定;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6元至10元调整为每人每天8元至12元。
重庆
重庆发放时间:每年5-9月份;
发放标准:一般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中度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
上海
上海发放时间:每年6月至9月;
发放标准:标准为每月200元。
江苏
江苏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在6月、7月、8月、9月这四个月安排职工在33度以上高温天气(环境)工作的,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具体的标准按照江苏省的规定,是每人每月200元。
新疆
新疆发放时间:6-8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按10至20元标准发放。
最新高温补贴标准2018是怎样规定的?本文参照国家基本规定及2017年的发放情况进行了总结,一般发放条件、时间和费用标准是不会有太大浮动。但是高温补贴不能用冰镇解暑的饮料、矿泉水来代替,更不能因为发了高温补贴,或者高温天气工作时间被迫缩短就扣减员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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