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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补贴可以用实物代替吗
2018-09-10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高温补贴是现在很多城市必须发放给员工的,对于高温补贴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很多用人单位认为高温补贴是员工福利的一种,因此很多用人单位发放高温补贴都是发放实物,用实物代替高温补贴的费用,但是高温补贴可以用实物代替吗?国家对于高温补贴的标准以及其他都有做详细规定,高温补贴可以用实物代替吗?国家也有规定。下面劳动法律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

高温补贴可以用实物代替吗

  一、高温补贴可以用实物代替吗?

  不可以。

  1、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 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2、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含35℃)的天气,按照规定,高温补贴支付标准为每人每工作日8至10元, 高温补贴应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给劳动者,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代替。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未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 将受到严肃查处;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未领到高温补贴,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二、高温补贴标准

  1、高温津贴标准包括: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2、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

  三、高温补贴的其他福利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根据国家的规定,高温补贴应该是以货币的形式发放给员工,并且纳入工资总额,所以关于高温补贴可以用实物代替吗这一问题的答案肯定是不可以的,这违法国家政策的规定,员工可以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投诉,劳动部门查处之后会严肃处理、责令改正,高温补贴的费用各地不一样,但是不能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初次之外高温天气还需要给员工其他应该享受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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