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福利争议案件每年增加
市总工会法律部对2003年上海各级职工法律援助机构参与协调的群体性劳动争议分析发现,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引发纠纷的主客观原因,一是目前国家对于企业改制尚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实际操作有一定的难度;一是一些企业或操作不规范,或沟通欠完善,致使职工不理解、不接受而引发矛盾冲突。
随着民营企业数量的不断增加,该领域劳动用工方面的不规范和劳动争议的多发现象应该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各级工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对此类企业加强法律法规方面的宣传培训,并帮助、指导这些企业建立完善的劳动合同文本和规章制度。在目前国家法律法规相对滞后的情况下,上海是否可以考虑先行制订一些操作规范和标准,以指导帮助企业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
当前,劳动争议问题正逐渐以数量增加、种类多样、处理难度加大的形式显现。去年本市法院系统共受理劳动争议7004件,比前年增加1375件;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共受理劳动争议1.5万多件,比前年增加1159件;各级职工法律援助机构共参与处理劳动争议1841件,比前年增加776件。
身份性争议逐步让位经济性争议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化,职工观念开始转变,劳动争议中的身份性争议已逐步让位于经济性争议。
市总工会法律部对1995年以来上海劳动争议情况分析,发现经济性矛盾比例逐年增加。如前几年涉及劳动关系、劳动报酬、保险福利三类传统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中,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争议比例一直为20%左右,而2003年则降至13%。而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争议则逐年攀升,2003年分别为5429件和4835件,占争议总数的33.6%和31%。另对2003年职工法律援助机构参与协调的劳动纠纷进行分析,发现其中涉及劳动报酬保险、经济补偿等方面的问题约占70%。
私营经济成为“多发地带”从2003年起,上海劳动力市场的“头把交椅”已由三资企业让位于迅猛发展的私营个体企业。私营企业为社会提供了大量就业岗位,缓解了就业矛盾。但是私营企业劳资纠纷增多的现象值得社会关注。来自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的数据表明,私营企业的劳动争议持续迅速上升,在全市去年受理的劳动争议中,私营企业占到了30%,居各类企业之首。上海闵行等区县10余家法律咨询机构对企业争议的情况统计,涉及小型企业的约占65%,其中私营企业占三分之二。
私营企业劳动争议案件迅速增多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一些新成立的私营企业竭力追求以最低的成本换取最大的利润,内部组织机构不健全,对国家劳动法规缺乏了解,合同契约意识较差,不及时办理用工手续,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或以试工的名义逃避缴纳社会保险费;随意加班加点,却不接法律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拖欠、克扣职工劳动报酬,少缴、不缴社会保险费等。
企业改制亟待规范运作上海进一步加快了大型企业(集团公司)主辅分离及中小企业重组、出售的改革步伐。由于改革涉及各方面利益关系的重新定位与调整,必然会导致各种矛盾冲突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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