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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病假工资怎么计算?
2016-04-28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试用期是员工成为单位正式职员以前的一段考验期。试用期期间职工生病的,需要向单位请病假,因此,单位就需要按照规定扣相应的病假期间的工资。但是,劳动法规确定了试用期病假工资的标准,下面为您介绍具体的内容。

  试用期病假工资怎么计算?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 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乙款的规定,应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按下列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已满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

  第十七条 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超过6个月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乙款的规定,病伤假期工资停发,改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月付给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其标准如下:本企业工龄不满1年者,为本人工资40%;已满1年末满3年者,为本人工资50%;3年及3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60%。此项救济费付至能工作或确定为残废或死亡时止。

  第十八条 工人职员的本人工资低于该企业的平均工资者,领取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时,如其所得救济费数额低于该企业的平均工资40%,应按平均工资40%发给,但不得高于本人工资。

  估计有很多职工都不了解试用期期间的内容和规定。在劳动争议和劳动纠纷中,多数的争议都是因为试用期的有关事项引起的,对于员工来说,了解法律对于试用期规定的有关内容可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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