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网-行业领先的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劳动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惠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嘉兴 长沙 长春 成都 常州 广州 贵阳 昆明 上海 深圳 泉州 石家庄 呼和浩特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南京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劳动法律网 > 劳动争议 > 工资福利 > 正文
婚丧假期间的工资能重复发放吗?
2016-06-29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职工家里发生婚丧事的时候是可以请婚丧假的,这是国家规定的给予劳动者的权利。既然是法定可以请假的,那么在婚丧假期间的工资能重复发放吗?下面为您整理编辑本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鲁律师:

  您好!我现在有个关于法定假日休息的问题向你咨询,请解答:

  如果职工在婚假、丧假、年假休息的过程中,又适逢法定节假日(如五一、国庆节、元旦、春节),即婚假、丧假、年假包含了国家法定假日,那么,单位在支付了职工婚假、丧假、年假期间的工资后,法定假日的工资是否还要重复发放?

  如果请的是事假,这个期间包含了国家法定假日,事假期间的法定假日的工资是否还发?有什么法律条款作为依据?

  刘先生:

  你好!您在工作中遇到问题时能首先求助于我们《咨询台》栏目,感谢您给予的信任与支持。

  关于你信中提到的婚假、丧假、年假、事假与法定节假日重合的情况下如何支付工资的问题,非常典型,并且,如果一定要对照法律依据的情况下,目前也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因此,我只能谈谈个人的看法,妥当与否,仅供参考。

  首先应当明确的是,职工在休婚假、丧假、年假、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都应当向其发放工资。劳总薪字[80]第29号规定:职工本人结婚或者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1-3天的婚丧假。婚丧假在3个工作日内的,工资照发。《劳动法》第45条还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在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此外,《劳动法》第51条也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但是,如果是在婚假、丧假、年假休息的过程中,包含了国家法定假日,那么法定假日的工资就不能再重复发放。因为,无论是在婚假、丧假、年假期间,还是法定假日期间,劳动者都没有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义务,用人单位之所以要保证劳动者在此期间的工资待遇,是基于这些假期的特殊性。但是,特殊情况下的待遇也不能重复享受,这与节假日加班要加发300%的工资是完全不同的。

  其次,如果请的是事假,这个期间包含了国家法定假日,法定假日的工资是应当发放的。因为,事假职工,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但事假应当扣除法定节假日,在法定节假日内,企业应当保障职工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