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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2016-08-25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近来,多地退役士兵咨询退役士兵创业的相关政策。媒体就此问题咨询了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

  问: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答:总的来说包括一次性退役金、免费教育培训、就业优惠政策、地方经济补助等多项待遇。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回地方报到后,可享受地方政府给予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

  问: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免费教育培训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规定,退出现役1年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选择政府组织的免费教育培训,包括技能培训、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普通高等教育。其中中等职业学校可免试入学。这里的“免费”是指免学杂费、住宿费、技能鉴定费,生活费给予补助。免费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具体期限由各地具体规定。如果想自己选择教育培训机构,应在政府确定的承担退役士兵免费教育培训任务的各级各类院校和机构中选择。

  退役士兵退出现役1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的,根据本人申请,可享受政府给予的学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资助以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学费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原则上退役士兵学生应交多少学费中央财政就资助多少,最高不超过年人均6000元,高于6000元部分自行负担。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资助期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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