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网-行业领先的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劳动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惠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嘉兴 长沙 长春 成都 常州 广州 贵阳 昆明 上海 深圳 泉州 石家庄 呼和浩特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南京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劳动法律网 > 劳动争议 > 工资福利 > 正文
上班期间出庭作证 单位能否扣工资?
2016-08-25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孙女士是丰台区花乡某家公司的职员,这天,孙女士因为工作任务加班到深夜才回家。孙女士家住一楼,到家门口刚掏出钥匙准备开门时,忽然听见隔壁王老伯家传来争吵声。

  王老伯老伴去世的早,唯一的儿子现在在国外工作,只剩下王老伯自己一个人居住。孙女士担心王老伯遇到麻烦,便转身去拍门。没想到门虚掩着,推门进去,孙女士发现王老伯正和一个陌生男子趴在地上,扭打到一起,嘴里喊着:“抓贼啊!他是贼!”

  孙女士见状急忙跑过去,随手抄起桌上的保温杯照着贼脑袋砸了一下,将身材瘦小的盗贼制服,然后和警察一起抓住窃贼,并将其带到派出所。

  到了月底,孙女士收到法院的传票,通知她下个月5号到法院参加王老伯家案件的审理,并出庭作证。因为窃贼是惯犯,且隶属于一个盗窃团伙,案件审理了好几天才结束。

  第二个月领工资时,孙女士发现财务少发了自己一周的工资。她问原因,得到的答复是孙女士有几天缺勤。她对了一下日子,那几天恰恰是她到法院出庭作证的时间。

  由于公司坚持不给她发放自己到法庭作证期间的工资,孙女士心里很郁闷。“为什么我热心助人,反倒遇上了这种情况,分明不是让做好事的人吃亏吗?”她心里虽这样想,但又不知该怎么办。

  经过几番考虑,她终于来到花乡司法所咨询,让工作人员给她评评理。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告诉她不用担心。

  工作人员说,《劳动法》第51条有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同时,原劳动部发布的《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51条也明确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其中,“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包括:行使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担任人民法庭的人民陪审员、证明人、辩护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会活动占用的生产时间等。

  由于孙女士出庭作证,依法参加社会活动,属于履行国家和社会义务的行为,故应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权利应当得到国家法律保护。

  工作人员还告诉她,她出庭作证期间虽然不在岗位上班,但她依然提供了正常的社会劳动。所以有权依法获取应得的工资。

  此外,孙女士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是全社会大力提倡的,而公司因为所谓的“缺勤”扣发工资是违反法规的。工作人员建议孙女士依据此相关规定,带上出庭作证的相关证明,重新找公司,要求发放工资。如果公司还是坚持不发,工作人员可以专门到公司做工作。仍然不行的话,可以诉诸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让公司接受一番法制教育。

  受到指点后,孙女士再次找到公司要求补发一周的工资。没费什么周折,公司就把钱一分不少地给了孙女士。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