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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上关于克扣工资的处罚额度是多少
2016-09-04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许多用人单位为了“减少”开支,就会采取克扣劳动者工资的方式。在劳动法中,这种行为应该受到其相应的处罚,那么,具体的处罚是怎样规定的呢?如果您也有这方面的疑惑,那就看下面小编为您做的介绍吧。

  一、单位克扣工资在什么情形是违法的

  当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时,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工资、经济补偿、并且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克扣,是指用人单位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扣减劳动者的工资,没有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的行为。但,在下述情况下,扣减行为,不是克扣。

  1、国家的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定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中明确规定的。

  4、企事业工资与经济效益相连的,在效益 下滑时。

  5、因劳动者请假扣发的。

  除此之外,所有的扣减行为,都是克扣行为,皆应受到处罚。

  二、克扣工资的处罚是怎样的

  1、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经济补偿金。

  2、支付上述项总和的1---5倍的赔偿金。

  3、支付应得工资报酬的25%的额外经济补偿金。

  参见法条: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也就是说除了按照规定,用人单位需向你支付拖欠的工资之外,还可以要求其给予你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对于给你造成损害的话还可以根据损害程度要求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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