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网-行业领先的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劳动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惠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嘉兴 长沙 长春 成都 常州 广州 贵阳 昆明 上海 深圳 泉州 石家庄 呼和浩特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南京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劳动法律网 > 劳动争议 > 劳动合同争议 > 正文
没有签劳动合同,如何保护自己权益
2005-11-16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我是一名客服人员,到目前为止,在深圳一家公司工作近半年了,当初公司口头承诺月工资2000元,但只发几个月就一直以资金紧张为由没发了,目前包括年前的工资,已有三个月的工资没有发放;我们要求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经理说已过了签订时间,就没有和我们签。

曾有同事到劳动局举报过,结果公司只收到一封来自劳动局的信,事后这部分同事领完工资就走人了,而留下来的到目前为止已有三个月没有发过工资了。

由于公司和我们之间没有签劳动合同,请问我们该如何处理,来维护个人的权利?

律师意见:

本案例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在本案例中,公司未与小何签订劳动合同,但小何在公司工作已经近半年,双方实质上已形成法律上所讲的事实劳动关系,该劳动关系亦受法律保护。同时,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过错在于公司,公司的做法明显违反了劳动法和《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小何完全可以通过法律保障自己的正当权益,可向所在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向所在区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要求公司发放工资,并赔偿相应损失。

同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因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因此,小何还可选择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赔偿相应损失。

还需要注意的是,小何在采取保护措施前,需要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用以证明自己和公司的事实劳动关系,如工作证、相关文件等。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