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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能向劳动者给付劳动成果?
2005-06-28
作者:未知
来源:劳动法律网
劳动合同
的目的在于劳动过程的实现,而不是劳动成果的给付。劳动过程是一个复杂的体能与智能发挥的过程,有的劳动直接创造价值,有的劳动在间接地实现价值;有的劳动成果当时就能衡量,有的劳动成果则需要一定时间才能看到。因此,
劳动合同
的目的在于确立劳动关系,使劳动过程得以实现。劳动过程的实现同时意味着劳动者劳动义务的完成,劳动者所需要的是得到
劳动报酬
,而不是得到劳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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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内容是否只限于劳动者本人的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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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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