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网-行业领先的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劳动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惠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嘉兴 长沙 长春 成都 常州 广州 贵阳 昆明 上海 深圳 泉州 石家庄 呼和浩特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南京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劳动法律网 > 劳动争议 > 劳动合同争议 > 正文
“阴阳考勤卡”等违规操作是合同法的规定吗?
2011-03-09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发生了工伤,为了得到应有的赔偿与公司打官司,才发现公司什么白班卡、夜班卡、折叠式工资单、阴阳工资单,原来通通是为逃避责任转嫁风险打埋伏!” 孙代平这才明白,这种“烦冗且无效率”的“管理模式”是在算计员工。孙代平所在的工厂为了最大限度的逃避自己的责任,无论是在考勤卡制作还是工资单结构上,真可谓是煞费苦心。

  女工申请工伤鉴定公司做法很矛盾

  孙代平于2008年3月3日入职于恒×家具公司做包装工。2008年6月2日早上,孙代平在抬大理石时,突然发生意外,石头断裂,掉了下来,砸伤其右脚,流血不止,孙代平住院治疗了14天,当时被诊断为:第一趾肌腱断裂。

  出院后,孙代平发觉脚伤并没有康复,伤处仍是不时疼痛不止,一走路脚就肿。孙代平反映到公司,要求继续治疗,但公司不予理会。

  无奈之下,孙代平自费到医院检查。2009年2月2日,中山市人民医院检查证明孙代平的第一趾肌腱仍处于断裂状态。

  孙代平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旧伤复发鉴定。当地劳动部门告知孙代平,必须要有公司开具的在厂员工证明,才可以申请旧伤复发鉴定。于是,孙代平要求公司开证明,没想到公司竟然否认孙代平是其员工,拒绝开具证明。当地劳动部门建议她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其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2009年4月8日,恒×家具公司一边不承认孙代平是其员工,一边贴出了一份通告,说孙代平经常请假,给公司造成严重不良后果,因此与孙代平解除劳动关系。此外,公司还出了一份通告要求孙代平去做清洁工打扫厕所,对此孙代平没有答应。

  最后,在各方的证明之下,公司于2009年4月20日同意孙代平去做了第二次手术,并负责了此次手术的费用,但是拒付孙代平此后的康复治疗费。

  两种工资单 两份考勤卡

  第二次手术后至2010年3月31日治疗期结束,共11个月,在此期间,厂方一直没有按法律规定发给孙代平停工留薪期的工资。2010年5月,孙代平被认定为伤残十级。孙代平为了索回工伤补偿、停工留薪期的工资、自己垫付的医疗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于2010年6月申请劳动仲裁。

  在劳动仲裁审理过程中,恒×家具公司同意按照每月770元的标准补偿,并出具工资单证明。孙代平不服,认为其平均工资实为1414.33元,理应按此标准补偿。孙代平提出,770元只是底薪,不包括加班费和奖金。厂方的工资单具有欺骗性,是折叠式的,签名时,员工看不到整张工资单的结构,只有名字和底薪,而折叠起来的那部分里面还有其他结构。像孙代平此前3月份工资是1306元,4月是1400多元,5月是1516元。而现在厂方拿出来作证的工资单上,仅仅是770元底薪,裁剪了其他结构。

  此外,孙代平还提到恒×家具公司存在两份考勤卡,即白班卡和夜班卡;工资单也签两份,即阴阳工资单。

  她说,现在公司很多人都是打两份卡。考勤卡是上班的证据,白班卡跟晚上加班的夜班卡是分开的,只有白班卡可让工人本人保留,晚上加班的夜班卡则不让拿出公司。遇到劳动官司时,公司就把白班卡拿出来,不交出夜班卡,以此说明工人没有加班。

  工资单签两份,一份是实际工资,比如某月某个人拿了2000元,就签个名;过几天又要求再签一张低于实际工资的单,比如1500元,公司公开说是为了应付上面的检查……员工们都戏称这是阴阳工资单。而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就只按1500元的标准给了,可见,该公司早有预谋。

  孙代平说,除了周日,她几乎每天晚上都要加班。

  劳动合同被篡改公司称依法办事

  出院后,孙代平上了几天班,后被告知以后不用上班了。5月13日,孙代平要求再上班,但公司跟孙代平所签的劳动合同在2010年3月31日已到期,并要求她不要再来上班了。孙代平明明记得,此前跟公司签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三年,还有一年才到期,可是当时公司并没有给一份劳动合同。

  在10月21日开庭时,公司出示了这份改过的劳动合同作证,合同上显示合同期限为两年。孙代平向法院提出几点质疑:第一,纸张颜色不同;第二,合同的页数和数字不同,前面的字和后面的字也看得出来是改过的,字迹也是不同的;第三,合同签订时间是2008年3月1日,而孙代平实际开始上班时间是2008年3月3日,她本人记得当时签合同是当年5月份的事。关于孙代平与厂方的劳动合同是否已期满,双方是否还存在劳动关系,这两点仍在争议中。

  记者采访恒×家具公司,询问有关孙代平的事情,该公司人事部黄小姐没有正面回答,她说:“我们都是按《劳动法》来做的。”

  对于是否存在折叠式工资单、阴阳工资单、白班卡夜班卡的问题,黄小姐说:“我们公司这么大,你觉得我们可能这样做吗?如果她不服就上诉吧!”

  目前,此案仍在审理之中。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