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好你好
2011-06-22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评析:认定张某是否属于因工死亡并列入工伤保险范围,关键是弄清楚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责任关系与发生事故的交通工具。原劳动部颁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规定,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可以认定为工伤。经调查张某上班的时间、路线无误,但张某驾驶制动器失效的助动车上路行驶,其行为违反《浙江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十条:“非机动车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方可申领牌证,并在道路上行驶……(三)助动自动车……转向、喇叭、制动、灯光、后视镜和反射器等主要安全装置完整有效”之规定,是造成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和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市公安局交警部门认定张某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本案中,张某上班的规定时间、路线正确,交警认定其负全部责任,发生的不是机动车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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