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网-行业领先的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劳动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惠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嘉兴 长沙 长春 成都 常州 广州 贵阳 昆明 上海 深圳 泉州 石家庄 呼和浩特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南京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劳动法律网 > 劳动争议 > 劳动合同争议 > 正文
认定事实劳动关系需要的证明
2011-07-13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在民事案件中的比例逐年增长,尤其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的纠纷,在劳动争议案件中更是成倍增加。这一现状恐怕 要引起不把签劳动合同当回事儿的劳动者注意了,不要以为干了活儿老板给钱就行,事实上很多劳动纠纷的出现是很难想象和预料到的。在本期的“职工法律援助在 线”栏目中,我们将向您介绍法律对没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的保护措施,即对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但这种保护是需要劳动者自己提供相关证据的。

  案例:没有合同十几年就白干了?

  张晓华是大华企业(化名)的一名合同制工人,1998年9月,该企业分营为佳华公司(化名)和龙华公司(化名)。按照该企业《分营实施细则》的规定,张晓华应被划归到佳华公司,但由于工作岗位的需要,分营后,张晓华一直在龙华公司工作。

  2010年3月,张晓华突然接到龙华公司的辞退通知,这对她来说犹如晴天霹雳:第一,她压根儿没想到自己会被辞退;第二,工作期间,龙华公司从未给她缴纳过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医疗保险。失业的打击让她对于今后的生活一片茫然。

  裁决:事实劳动关系成立企业补缴社保费

  2010年4月,张晓华依法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与龙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为其补缴拖欠的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

  仲裁庭发现,张晓华只和大华企业签过劳动合同。分营后,佳华公司和龙华公司都没跟张晓华签劳动合同。按分营实施细则规定,她应该属于佳华公司,却在龙华公司工作。

  仲裁庭根据张晓华提供的工作证、岗位牌、上岗资格证书、服务牌、监督卡等相关证据,确认了她与龙华公司的事实劳动关系,并要求龙华公司为张晓华补缴拖欠的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

  律师:注意保留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在实际工作中,张晓华的遭遇并非个例,很多法律意识不强的劳动者不把签劳动合同当回事,一旦出现工资不到位或工伤等纠纷,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对此,市总工会法律援助律师王庆云解释说,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实际上双方都履行了劳动法所规定的劳动权利义务, 那么法律是认可事实劳动关系的。事实劳动关系应当作为劳动关系被依法保护。

  就本案而言,龙华公司是具有用人资格的单位,张晓华是具有劳动能力,并在龙华公司参加劳动,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因此,张晓华 与龙华公司之间虽然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她事实上为龙华公司提供了劳动,龙华公司也同意而且从中受益,双方实际履行了劳动法所规定的劳动权利义务,所 以能确认张晓华与龙华公司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

  因此,王律师提醒广大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其签劳动合同,那么在今后的劳动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保留能够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 相关凭证。根据法律规定,事实劳动关系主要从以下方面确认: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 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更多劳动法内容尽在劳动法律网http://www.laodong66.com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