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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长时间无音讯 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2015-12-12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用人单位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主要包括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形。以下为你介绍过错性辞退。

  公众提问

  小吴在一家公司主管人力,2009年职工王某与小吴的公司签订了5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去年10月份该职工突然失踪,多次与他联系无果,无奈之下,小吴又联系其家人,其家人表示对于王某的行踪并不知情。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能否单方面解除与王某的合同关系?

  法律意见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内突然失踪超过60天仍然杳无音讯,用人单位可及时通过省级新闻媒介刊发声明启事,要求当事人限期返归用人单位,否则按自行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并通知其家属。逾期还无下落,用人单位可解除与该当事人的劳动合同,并向其家属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同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就市民小力反映的情况看,所在公司虽与职工王某订立了劳动合同,但在正常合同期内王某失踪,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如果公司无法找到王某协商的情况下,按以上程序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

  知识拓展:

  过错性辞退

  (1)概要

  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

  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条款的,劳动者须支付违约金。

  (2)适用情形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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