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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协议是否可以约定试用期
2016-04-28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许多在校学生都会利用假期或者周末的时间去做一些兼职,赚取一些零花钱。为了双方利益着想,很多时候都是签订了一份兼职协议的。但是部分兼职协议却约定了试用期,究竟兼职协议是否可以约定试用期呢?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分析解答】《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2003年5月30日劳动保障部颁发的《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七十条也作出了同样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以法律的形式首次明确提出非全日制劳动不得约定试用期,在非全日制用工的试用期问题上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劳动者的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七十条;

  【维权点津】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虽不能约定试用期,但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却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是否约定试用期对非全日制用工没有意义。

  兼职属于非全日制用工,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不能约定试用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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