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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的期限该怎样确定
2017-03-13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但对试用期的期限约定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操作。那具体而言,试用期的期限该怎样确定呢?而在试用期内,是否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呢?

  一、试用期的期限该怎样确定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劳动合同当事人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的期限应该符合下面的要求:

  (1)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得设试用期;

  (2)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3)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4)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均应在六个月以下。

  二、试用期能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吗

  试用期是劳动合同中可以设立的一项制度,它的设立前提是存在劳动合同。所以如果没有劳动合同,是不可能有试用期的。口头约定试用期,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处理。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给企业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致的时间,避免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另一方面,可以维护新招收职工的利益,使被录用的职工有时间考察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是否符合劳动合同的规定。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既是订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同时也为劳动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提供了保障。

  为了更好履行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劳动合同之前,应当如实地介绍各自的情况,回答对方提出的询问。如果在规定的试用期内,当事人双方发现实际情况与对方介绍的情况不相符,有权在试用期内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到底这个试用期的期限该怎样确定呢?首先,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里面的,那么试用期的期限肯定就不能超过劳动合同的期限。其次,为了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不宜规定过长的试用期,于是我国相关法律中规定,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至于具体的期限,则还需要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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