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警告才可以合理解雇员工
员工小错不断大错又没有,看着就犯头晕,在实际情况中员工违纪警告多少次后可以解雇呢?一定要把握好这个度才不会出问题。下面劳动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怎么样警告才可以合理解雇员工的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司法实践:警告3次,可解除劳动合同
首先需明确,本文提及的警告是企业基于管理职权对违纪员工做的一种内部行政处分。有些用人单位的警告花样很多,有“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严重警告”、“最后警告”,有时也令裁判者头晕,建议简单一些好,就规定一种“书面警告”即可。违纪处理的方式、层次越多,举证越麻烦,风险也越大。
其实,说警告多少次才可以解雇只是一种直白的说法,准确地说是警告多少次可达到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程度。
根据目前司法实践,公司对一定期限内累计受过3次书面警告处分的员工可视为达到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程度,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法院一般会支持。
我们从常理判断,这样规定似乎过于苛刻,迟到一次,警告一次,再迟到一次,警告两次,然后解雇,你真的觉得好吗?
法院可能不接受,不承认!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严重违反”有个程度的要求,还是遵守通行标准比较妥当一些。
二、支持解雇的前提:规章制度需依法制定且需公示
劳动合同法授权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管理。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怎样的规章制度法院才会采信?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了司法机关采信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则,即:规章制度需通过民主程序制定,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民主程序有两个流程,一为讨论,二为协商,建议保留履行了民主程序的书面证据(如会议纪要),向员工公示也必不可少,否则法院可能不予采信。
三、实务操作:3次需在多长时间内累计?
有些用人单位只规定累计3次警告可解除劳动合同,并未明确这3次需在多长时间内累计,针对这样的条款,如果累计时间过长,会导致员工工作年限越长,越容易符合解雇的次数条件,可能得不到法院支持。
比如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东中法民五终字第1911号判决就认为,星某公司制订的经营管理规范,规定职工累计3次违纪警告即可解除劳动合同,但并未对处分的累计期限予以明确规定。星某公司无限期累计处分的作法,使职工被辞退而得不到任何经济补偿的风险随工作年限不断增大,造成了劳动合同双方的现实不稳定因素,加重了职工负担的义务,不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星某公司未在合理期限内实施累计处分的作法,其辞退李某刚缺乏依据,依法应支付赔偿金。
根据实务经验,通行的标准是规定1年内累计3次书面警告可解除劳动合同,法院一般会倾向于支持,毕竟该规定并不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尚在合理范围内,属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范畴。
四、注意细节:累计计算遭遇合同续订
如果员工虽有违纪行为但尚未达到累计警告次数,统计周期内遇到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后,在新劳动合同期限内员工警告次数不够解雇要求,用人单位能否将原劳动合同期限内的警告次数与新合同期限中的警告次数累计相加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这样做法院可能也不采信!
从理论上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代表劳资双方建立的一段固定期限劳动关系终结,双方续订新的劳动合同,可视为一段新的劳动关系开始,用人单位不宜将上一合同期限内的警告次数累计到新劳动合同期限次数中。当然,法律对此并未作出任何规定,这仅仅是我们基于对续订行为发生的一种理解,代表了用人单位对该劳动者工作能力及为人处事的肯定。续订劳动合同后再翻旧账,似乎有违诚实信用之嫌。
五、胜败取决于公司的举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1、需证明规章制度已经过民主程序及公示
在实务中,用人单位如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员工一年内累计受到3次警告处分,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需举证证明该规章制度已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已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这是民主程序的要求。另外,还需举证证明员工已知晓该制度的规定。
如果发生争议时用人单位无法举证证明规章制度已经民主程序制定及已向员工公示,败诉可能性极大。
2、需举证证明累计的警告次数
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每次的过错都得记录在案,并且由劳动者签名确认。比如在警告书上签名确认该处分。如果证据尚存在瑕疵,不建议草率行事,应当将证据收集完整后方可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3、需举证证明解雇的程序合法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2013年2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第十二条明确将用人单位事先告知工会的程序性义务作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合法的必备条件。有工会的企业不通知工会会被认定为违法解雇。如果没有工会怎么通知?江苏地方法规规定需通知用人单位所在地工会,其它地区无类似规定。
当然,解雇通知还得送达给劳动者。
以上就是劳动法律网小编为您找到的关于怎么样警告才可以合理解雇员工的知识,一般情况下警告三次就可以解雇了,但这里还涉及了警告的合理性问题,警告是否是累计的,标准情况下是一年内警告三次。如果是续签劳动合同,警告次数也不应计算进去。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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