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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五险一金怎么处理
2017-11-29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很多企业都会为劳动者购买五险一金,特别是五险是规定企业必须要为员工购买的,但是劳动者要辞职的时候,五险一金应该如何处理呢?我们来了解一下五险一金是什么,辞职后应该如何转移。下面劳动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介绍辞职后五险一金怎么处理。

  一、五险一金具体是指哪些?

  “五险一金”讲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二、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分别是?

  1、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其中17%划入统筹基金,3%划入个人帐户),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

  2、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3、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5%;

  4、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

  5、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6、公积金缴费比例: 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10%。

  以上五险一金缴纳比例为一个参考数值,具体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和缴纳额度还是要根据当地人社部门发布的具体文件为准。

  三、辞职后五险一金的转移办理?

  1、养老保险的转移:

  (1)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2)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

  (3)再由本人持《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

  2、医疗保险的转移:

  (1)参保人员随新就业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按以下流程办理:

  ①企业或个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新就业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转入;

  ②对符合办理条件的,新就业地经办机构生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参保人员原在我市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③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接收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核对信息并通过系统生成《参保凭证》,并填写《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

  ④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将《参保凭证》第一、三联及《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新就业地经办机构。有个人账户的,办理个人账户余额划转手续,同时终止参保人员在我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2)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无接收单位的,其基本医疗保险按以下流程办理:

  ①携带资料

  a、职工本人填写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b、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②办理流程

  a、参保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各区(市)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凭证》;

  b、各经办机构业务人员审核资料是否齐全,填写内容是否完整,资料不齐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应提供的资料;资料齐全的办理相关手续。

  对符合办理转移条件的参保人员,系统生成并打印参保凭证。凭证第一联由经办机构妥善保管,第三联交给参保人员。有个人账户的,个人账户余额按我市规定一次性支付给参保人员;同时终止参保人员在我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c、参保人员携带《参保凭证》到新就业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手续。新就业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当地参保规定的,生成并向我市的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d、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接收新就业地经办机构发送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填写《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并将《参保凭证》第一联和《信息表》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新就业地参保机构: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e、新就业地经办机构收到《参保凭证》第一联和《信息表》后办理接续手续。

  3、失业保险的转移:①申请人到转出地打印《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凭证》→②申请人向转入地提交《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凭证》及相关申请材料→③审核符合条件的,转入地出具《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同意接收函》→④转出地出具《失业保险关系转移信息表》→⑤转入地接收到相关表格后办理接续手续。注:流程①②由申请人办理,流程③④⑤可由社保经办机构之间进行交接完成。

  4、住房公积金的转移:

  (1)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账户,并提供开户证明;

  (2)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账的账面余额,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填制“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应注意填写完整以下内容:转入、转出单位的全称,单位编号及所属的归集部门;调出职工的姓名、编号应与单位汇缴清册填写的一致;转移金额为该职工账户账面余额;签章(在归集部门留的印鉴)。

  由于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存在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这两个保险不需要办理转移关系,根据当地政策继续购买便可享受待遇。

  通过上文劳动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辞职后五险一金应该如何处理的知识,我们可以知道辞职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都是需要转移的,但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存在一定的时效性,是不需要转移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劳动法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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