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的区别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五险一金中包含一项生育险,也就是生育津贴的来源。那么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的区别有哪些?可能许多人都不知道,劳动法律网小编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的区别有哪些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是一回事,其主要区别体现在发放机构、享受条件等方面,具体如下:
1、两者概念不同。生育津贴是女职工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由国家给予的生活费用。而产假工资是用人单位发放给休产假职工的工资。
2、两者发放主体不同。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机构发放给用人单位,再有用人单位支付给生育职员。产假工资由用人单位直接发放给职员。
3、两项享受条件不同。享受生育津贴前提条件就是单位必须参加生育保险。且部分城市规定必须缴纳生育保险费用满一定年限,例如一年。但是用人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没有达到缴费年限,仍需发放产假工资。
4、两者范围不同。在实行生育津贴制度的地区,生育津贴包含产假工资,当生育津贴高于产假工资时候,由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二、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可以同时领取吗
生育津贴不等同于产假工资,但具有产假工资的性质,包含产假基本工资。社保机构按规定标准拨付给用人单位的职工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必须用于职工在生育、产假内应享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所以生育职员不能同时领取产假工资与生育津贴。
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即视为产假工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产假天数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一般由公司先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给公司。
三、劳动者的生育津贴由谁来承担?按照什么标准支付呢
按照2012年4月28日实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具体支付办法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1)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生育津贴低于劳动者产前工资的,单位是否应当补足?
以上就是劳动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的区别有哪些的全部内容。由于生育津贴是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后,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的,因此失业的员工在失业期间不能享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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