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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保险的过程是怎样的
2013-07-26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核心内容:女职工生育或引、流及实行计划生育手术后,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员带齐有关手续到市医保办办理生育保险业务,报销生育保险。那么,生育保险报销的过程是怎么样的呢?下文,劳动法小编给您具体介绍。

 
  领取生育保险待遇须携带以下材料:
 
  一、生育
 
  1、单位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2、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18位社会保障号);
 
  3、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生育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婴儿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医疗费收据原件(包括产前检查的医疗费收据原件);
 
  6、住院病历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有生育并发症者,须提供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须在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上加盖医院公章。
 
  7、提供本人建设银行存折复印件,并确认无误,及联系电话。
 
  二、引、流产
 
  1、单位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2、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18位社会保障号码);
 
  3、未生育者须提供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生育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复印件,未领取生育证者,须持结婚证复印件及女职工单位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已生育过的女职工不用提供;
 
  4、医疗费收据原件;
 
  5、手术证明或假条原件;
 
  6、病历复印件。(住院引、流产的需复印病历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
 
  7、提供本人建设银行存折复印件,并确认无误,及联系电话。
 
  三、计划生育手术(包括取出或放置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术及绝育和复通手术)
 
  1、单位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2、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18位社会保障号码);
 
  3、检查费、手术费收据原件;
 
  4、手术证明或假条原件;
 
  5、病历复印件;
 
  6、提供本人建设银行存折复印件,并确认无误,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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