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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
2014-09-24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核心内容:本文主要由劳动法律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关于2015年北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内容,供大家查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关于调整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北京市自2015年度起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

  第一、个人缴费部分:

  (1)学生儿童由每人每年1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60元;(2)城镇老年人由每人每年3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360元;(3)无业居民由每人每年6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660元,无业居民中残疾人员、七至十级残疾军人由每人每年3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360元。

  第二、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86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000元。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所需政府补助增量资金由市、区(县)财政各负担50%。

  第三、个人免缴居民医保参保费用的11类居民:

  (1)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

  (2)享受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待遇人员;

  (3)退养人员;

  (4)退离居委会老积极分子;

  (5)重度残疾人员;

  (6)社会救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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