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防范劳动诉讼中的加班费?
2016-05-30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劳动者一旦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提出自己的诉求时,喜欢提出要求用人单支付加班费的诉求。但是加班费在实务中,由于基本的加班事实的存在需要劳动者承担举证责任,首先需要劳动者提交用人单位掌握了加班事实的证据,比如有打卡记录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等。
对于企业来说,应当如何防范劳动纠纷中,劳动者提出的加班费这一诉求呢?
一,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约定实际工作时间只要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即视为正常工作时间,而工资的发放,如果在工资单中明确列示已经包含加班费,则一般视为用人单位已经支付了加班费;
二,确实需要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用人单位可以选择安排补休为先。
三,完善公司管理制度,规定不鼓励员工加班,如员工加班需要填写“加班申请表”,并报主管人员批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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