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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必须先调解吗?
2017-09-30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在我们的职业生涯中如果与用人单位发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或者权益受侵犯,寻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帮助是个不错的选择。在进入劳动仲裁之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会根据争议案件进行调解,尽可能的将双方的矛盾化解。那么劳动仲裁部门处理劳动争议必须先调解吗?下面就由小编针对此问题为您作详细的解答,以供大家了解。

  一、劳动争议调解

  1、劳动仲裁不一定要先进行调解,但必须要经过劳动争议处理机关的仲裁,对于仲裁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先协商,协商不成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申请仲裁,仲裁不服,提起诉讼。

  故协商、调解都不是必经程序,但仲裁是诉讼前的必经程序。

  2、劳动争议仲裁前调解是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仲裁前调解,即双方当事人在进入仲裁程序之前,按照自愿与合法原则所进行的调解,当事人在调解中达成的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一方对调解协议反悔或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则可以选择申请仲裁或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但无权直接将该调解协议作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依据。

  3、双方当事人在进入仲裁程序之前,按照自愿与合法原则所进行的调解,当事人在调解中达成的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一方对调解协议反悔或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则可以选择申请仲裁或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但无权直接将该调解协议作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依据。

  二、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可以选择以下处理方式:

  1、双方当事人自行或委托工会、律师等他人进行协商解决。

  2、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地区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外地劳动力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当向所在区县的外地劳动力劳务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阶段,提起仲裁的一方当事人可申请撤诉,也可以与对方达成和解。

  4、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5、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生效的调解书或裁决书,一方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6、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且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提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通过12333电话、劳动保障服务网或直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依法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劳动者可以就用人单位侵害其劳动权利的以下行为,选择申请仲裁或劳动监察处理:

  (1)对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2)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4)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为。根据有关规定,劳动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且已经依法进入劳动保障监察程序,劳动者就相同请求事项又向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提出处理申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不再重复处理;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规定进入仲裁或者诉讼程序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

  调解与协商都是为了缓和劳动争议双方的矛盾,争取以最简便的方式解决劳动争议,故而对于劳动争议必须先调解吗的回答是否定的,当事人上双方可以直接拒绝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调解直接进入仲裁缓解。在仲裁判决下达之后如果对于裁决表示不服从的,当事人可以在裁决内容生效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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