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如何按法定程序加以解决
2005-11-17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根据《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之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企业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仲裁委员会仲裁劳动争议是法院受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未经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劳动争议,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上一篇:深圳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须知
下一篇:劳动争议仲裁与劳动监察的区别
热点文章点击
- 01工伤赔偿标准2015
- 02工伤认定的情况、申请时间
- 03病假的天数是怎么计算的
- 04最新劳动仲裁申请书
- 05辞职的流程
- 062015年生育生活津贴标准如何确定
劳动仲裁知识排行榜
- 01劳动仲裁管辖地如何选择
- 02 劳动仲裁申请书格式和注意
- 03 如何避免劳动仲裁的风险
- 04双倍工资仲裁时效有多长?
- 05劳动仲裁怎么申请
- 06劳动报酬仲裁时效是多久
- 07劳动仲裁受理时间有多长
- 08劳动仲裁能否缺席判决
- 09如何申请强制执行劳动仲裁裁
- 10什么是仲裁时效中断及中断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