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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了8个多月的劳动仲裁书
2010-12-06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2日,南昌市民魏先生投诉称,南昌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将南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当一纸空文。事因魏先生调岗和劳动合同等争议被老东家南昌市保安服务总公司解聘之后,提出相应的劳动仲裁,但裁决书下达8个多月了仍没下文。

  魏先生称,2003年10月份起,他在南昌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工作,直到2009年2月被保安公司解聘。在此期间,他曾于2008年1月份被重新安排过工作岗位,但在那之后直至被解聘,保安公司都未和他签订劳动合同。被解聘后他因此向南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仲裁委员会调查后认为,南昌市保安服务总公司2008年1月之后与魏先生存在劳动关系,但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做法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应向魏先生支付两倍工资。今年3月16日,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并下达了裁决书,其中一条便是南昌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支付魏先生双倍工资8250元。并且裁决书上还注明,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收到裁决书15日内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裁决结果比较满意的魏先生称,他了解到,裁决书下达15日内,南昌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并未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至今南昌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未将补偿金给他。魏先生还告诉记者,为了能督促保安公司支付这笔钱,5月份,他还向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案件执行申请书,法院相关工作人员还曾陪同他前往保安公司,对方当时称会支付,但最终不了了之。

  2日下午,记者随魏先生来到南昌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其万姓副总经理对记者明确称,他们对仲裁裁决书并不认可。“是否在诉讼期内提出过诉讼?”该负责人未给明确答复,随后他找了一名自称姓龚的劳资副部长接待魏先生。龚姓副部长称他刚调到此岗位工作,对此事需要了解,会尽早给魏先生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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