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要拖欠工资的劳动仲裁时效是多少?
2016-11-11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我因为遭到公司拖欠工资,目前已经辞职,并打算提起劳动仲裁。但由于有很多证据需要收集,因此我当时没有马上提起仲裁。
那请问律师,对于索要遭拖欠工资的劳动仲裁,时效应该是多少?起算时间又该如何把握?是从应该发放工资的时间开始算,还是从我辞职开始算,抑或是有别的依据?
【律师答疑】
您好!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然而,为了更好地保护劳动者权益,该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又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因此,您应当在离开用人单位后,即办理相关退工手续后一年内最好能够提起仲裁,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
下一篇:劳动仲裁后一年内可以直接起诉吗
热点文章点击
- 01工伤赔偿标准2015
- 02工伤认定的情况、申请时间
- 03病假的天数是怎么计算的
- 04最新劳动仲裁申请书
- 05辞职的流程
- 062015年生育生活津贴标准如何确定
劳动仲裁知识排行榜
- 01劳动仲裁管辖地如何选择
- 02 劳动仲裁申请书格式和注意
- 03 如何避免劳动仲裁的风险
- 04双倍工资仲裁时效有多长?
- 05劳动仲裁怎么申请
- 06劳动报酬仲裁时效是多久
- 07劳动仲裁受理时间有多长
- 08劳动仲裁能否缺席判决
- 09如何申请强制执行劳动仲裁裁
- 10什么是仲裁时效中断及中断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