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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要拖欠工资的劳动仲裁时效是多少?
2016-11-11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我因为遭到公司拖欠工资,目前已经辞职,并打算提起劳动仲裁。但由于有很多证据需要收集,因此我当时没有马上提起仲裁。

  那请问律师,对于索要遭拖欠工资的劳动仲裁,时效应该是多少?起算时间又该如何把握?是从应该发放工资的时间开始算,还是从我辞职开始算,抑或是有别的依据?

  【律师答疑】

  您好!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然而,为了更好地保护劳动者权益,该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又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因此,您应当在离开用人单位后,即办理相关退工手续后一年内最好能够提起仲裁,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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