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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有多长
2017-04-06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在具体工作中,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了争议的话,确认属于劳动争议的,就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此时,需要搞清楚劳动争议是否在在这个法律允许的时效内,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是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是多久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3、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4、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怎样提起劳动仲裁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或者死亡的职工,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没有代理人的,由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七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要想通过仲裁的方式处理劳动争议的,此时一定要知道法律规定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有多长,然后在规定的时效内提出仲裁申请。在这还要提醒您注意的是,要找对对应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毕竟,对劳动仲裁委员会而言,不属于他们管辖的案件,他们是不会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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