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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派遣工发生工伤怎么办
2014-01-06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核心内容:劳动派遣工发生工伤怎么办呢?会得到哪些工伤赔偿呢?下面,劳动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劳务派遣工发生工伤怎么办?

  劳务派遣人员在用工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应如何处理?

  1、劳务派遣员工出现工伤首先由用工单位第一时间送到医院给予急救。

  2、由用工单位或劳务派遣员工本人及时通知劳务公司。

  3、劳务公司负责工伤的申报,审批,劳动能力的鉴定等一系列的工伤程序的处理。

  4、工伤的赔偿根据工伤鉴定的标准,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赔偿。

  5、赔偿结果达不到一致,劳务派遣员工可通过劳动仲裁进行调解或法院宣判。

  第二、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1、医疗费: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2、 住院伙食补助费:

  (1)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3、 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待遇):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4、 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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