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网-行业领先的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劳动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惠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嘉兴 长沙 长春 成都 常州 广州 贵阳 昆明 上海 深圳 泉州 石家庄 呼和浩特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南京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劳动法律网 > 工伤赔偿 > 工伤认定办法 > 正文
申请工伤认定有时效限制吗?
2017-09-27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劳动者如果不幸发生了工伤事故,要想成功享受法律规定的工伤待遇,就要申请工伤认定。只有被认定为工伤,才能依法享受工伤待遇。不过,要申请工伤认定有时效限制吗?如果有,但又未在时效限制期内,也就是未及时申请工伤认定怎么办呢?具体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申请工伤认定有时效限制吗

  (一)什么是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二)工伤认定时效的有关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口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申请的时间应该在职工个人受伤害发生之日30日内;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申请,个人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一年之内申请。

  二、未及时申请工伤认定怎么办

  (一)迟认定单位要埋单

  社保部门指出,逾期申请既不予认定又要自己承担费用。

  工伤申请有时间限制,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于24小时内通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方可报销费用。未按上述时间办理的,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二)认定申请一年内提出

  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认定申请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

  (三)60日内会给出回复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及其所在单位。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