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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交通规则受伤不影响工伤认定
2011-04-18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8条第(九)项规定:“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负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案例:我上班必须经过一个十字路口才能到达我们单位。3个月前的一天早上,在穿越国道时,我没注意到从北边飞速开过来的大卡车,被大卡车撞倒,我一条腿被撞断了。交警队认定我们双方负同等责任。我听说上班途中受伤算工伤,可是单位负责人说我违反交通规则,不能算工伤。请问,我这种情况算工伤吗?

  解答:我国《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8条第(九)项规定:“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负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只要不负主要责任就应当认定为工伤。你在该事故中和对方负同等责任,故对你受伤应当认定为工伤。据此,你所受伤害应认定为工伤。如果你所在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你可以自己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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