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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种轻微事故可进行现场工伤认定
2016-11-02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为了方便参保职工,常德市工伤保险处从本月起启动轻微事故现场工伤认定工作,对符合两种情形的事故可直接在现场做出工伤认定决定:一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是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相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以前,轻微事故工伤认定的法定时限为60日,如今,按照规定,职工发生上述情形的工伤事故,且事实清楚、伤情明确、伤情轻微的,可由参保单位、职工本人或近亲亲属、当地工会组织提出轻微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实现现场受理、现场认定、现场办结,大大缩短工伤事故认定时间,极大提高工作认定效率。

  但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几种情形不适用现场认定:职工眼、耳部受到事故伤害的;职工头部、腰部、内部脏器受到事故伤害且没有明确诊断、可能导致后遗症的;职工在工作中中毒、中暑且没有明确诊断、可能导致后遗症的;职工严重受伤或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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