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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孩子上学后再上班 出事故怎么要求赔偿
2017-01-31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现在很多上班族都是自己带孩子,上班前往往要先将孩子送上学后再上班。如果孩子上学和自己上班的路线是反方向,出事故了还能认定为工伤吗?

  案件回顾:

  罗先生送完孩子上学后,在去公司上班的路上遭遇车祸,被北京市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罗先生所属的公司不服认定工伤决定,将昌平区人保局诉至昌平法院。

  罗先生是北京某包装材料制品公司一名职工。去年5月底的一天早上,罗先生和往常一样,先骑车将女儿小青(化名)送到学校,再去单位上班。可没想到上班路上,罗先生却遭遇车祸,被一辆小客车撞成胸椎骨折,后经昌平区人保局认定其受到的事故伤害为工伤。

  罗先生所属的公司不服此认定,将昌平区人保局告上法庭。该公司认为,罗先生因视力不好且骑自行车不熟练,公司一直把他安排在公司分厂工作。公司分厂离罗先生的住所仅一墙之隔,因此,他步行或骑车上班在5分钟内就可到公司,而且不用走主路。

  该公司称,工伤事故应当是在上下班的必经途中,而罗先生却骑自行车到与工作地点反方向数公里的地方送孩子上学,这已经大大偏离了上班的路线,超出了 “上下班途中”的内涵,因此这次事故的伤害不应当认定为工伤。于是,该公司请求法院撤销昌平区人保局作出的认定工伤决定书。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知识链接:上下班工伤认定标准

  《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由此,小编认为,员工在送孩子上学后再上班,只要是在合理时间内,合理路线内,就应该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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