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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是怎么规定的?
2017-02-20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工伤认定申请的主体大致分为两类,一是用人单位,二是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而不同的主体申请,所给的时间限制也不同。接下来,下文为你详细介绍!

  由于时间的推移,会导致伤口愈合难以鉴定,所以工伤的认定有严格的时间限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用人单位或是工伤职工要及时申请工伤认定。

  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是怎样规定的?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知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应当在哪里治疗工伤?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及时救治工伤职工。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疑似职业病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诊断,并及时送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工伤治疗的费用怎么算?如何报销?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先由受伤者所在单位垫付。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对已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继续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经办机构向工伤保险协议合作医疗机构结算。用人单位到经办机构报销工伤医疗费用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通知书、诊断证明;

  2、工伤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门诊病历复印件、收费发票、处方复印件及相关检查、化验单据复印件;

  4、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证、出院证;

  5、出院费用清单、每日清单、住院收费发票;

  6、经办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如果是交通事故或涉及第三民事责任伤害赔偿的工伤,要先按照相关规定取得民事赔偿,如果民事赔偿的总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则由其所在单位或经办机构进行补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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